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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於我們水電費跟瓦斯費有疑問..

水電費房東會從我們一開始給她一個月的押金裡直接扣..

從紐約回來後我們收到房東塞進門縫的水電費..兩個月加起來一個人要付92.2塊..

老實說我不知道她是怎樣算的..因為那個表格看起來是她自己打的..

依我嚴謹的個性當然很想問清楚叫她給我看收據..

不過住在這裡三個月我對房東已經完全失去信心..

之前因為房門鑰匙的因素發了上百封信一個禮拜後才收到回信..

請房東來換客廳燈泡一個月後才看到工人的身影..

打電話給房東要用緊急狂call的方式一連狂打十幾通她才會回打..

上禮拜五說禮拜一要派人來修洗衣機到現在已經禮拜四連影子都沒看見..

昨天臨時被停水跑去問了對面鄰居..房東跟他說今天早上會派人過來處理..

打去自來水廠..服務人員叫我去客服部查詢一下帳單..說我們的水被鎖起來了..

綜合上述說法我想根本就是房東忘記去繳錢而害我們停水一天!!

我已經開始計畫在離開時要"不小心"把流理台的水管用蔬菜堵住..

或者因為行李箱太重拖出門時"不慎"把大門撞壞..



我們只在這裡住到12/15就要去LA..

所以下禮拜二已經跟房東約好要來談12月房租的事了..

希望我可以順利的讓房東知難而退只收我們半個月的房租..

不然就乾脆一路拖到月中不繳房租..這樣就算她把訂金沒收我都賺到!!

大家有沒有更好的想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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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朵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